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保障职工、患者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医院民主管理、依法行政、廉洁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院务公开坚持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及时便民、内外有别、注重实效的原则;凡不属于保密范畴、按规定应当公开的院务事项,均应当予以公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各部门。院务公开分为向社会(患者)公开和向院内职工公开两大类别 。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委书记、院长任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组别负责人,各相关科室中层负责人参与的领导组织。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定院务公开制度、公开目录;研究确定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协调解决院务公开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公开落实情况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院务公开日常组织、信息汇总、更新维护、资料归档。
各职能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相关公开信息的收集、报送、初审。
第五条 设立监督小组,由纪检、各职能科室、职工代表组成,对院务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开展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意见。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一节 向社会及患者公开内容
1. 医院基本信息:医院简介、执业资质、等级、科室设置、领导信息、专家出诊信息、医务人员执业信息。
2. 服务信息:就医流程、便民措施、预约方式、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医德医风服务承诺。
3. 收费信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提供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查询打印服务 。
4. 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质量相关指标、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健康教育科普信息。
5. 其他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第二节 向院内职工公开内容
1. 医院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
2. 财务运行:年度预决算、绩效分配方案、成本核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 人事管理: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干部任免、考核评优、进修培训、奖惩情况 。
4. 职工权益:工资福利、社保缴纳、劳动保护、工会相关工作。
5. 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干部、廉政制度、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6.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不予公开范围
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患者个人隐私、个人敏感信息以及按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第四章 公开形式
对外(社会、患者)公开
1. 门诊大厅、病区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查询触摸屏;
2. 医院官网、官方公众号;
3. 宣传手册、告知单;
4. 意见箱、投诉电话、院长信箱等渠道 。
对内(职工)公开
1. 职工代表大会为院内公开主要载体,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
2. 院内OA系统、院内公示栏、院周会、中层会、专题通报会;
3. 工会座谈会、院内工作群、内部文件、简报等形式。
第五章 公开时限与程序
第六条 公开时限
1. 长期公开:制度规范、机构资质、收费标准等固定内容;
2. 定期公开:年度预决算、年度工作总结计划等,按年度/季度公开;
3. 即时公开: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招标等临时性事项,事项确定后及时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七条 公开程序
1. 发起:责任科室梳理拟公开内容,填报信息;
2. 审核: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院领导审核;重大事项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3. 发布:由责任部门按照选定渠道对外、对内发布;
4. 反馈:收集群众、职工意见建议,做好答复整改;
5. 归档:公开材料做好留存归档。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八条 监督小组定期对院务公开开展检查,收集职工、患者意见,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弄虚作假的,督促限期整改。
第九条 院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公开而拒不公开、弄虚作假、泄露保密信息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对收到的投诉、建议及时登记,限时答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