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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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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浏览次数:1678】【2014-11-03 10:43】【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各科室:

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院在岗满40岁职工组织健康体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体检人员:为1974年元月1日前出生,并在职在岗医院职工。

二、 体检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30日。

三、 体检项目: 

大生化、肿瘤标记物(CEA、AFP、CA125(女)、CA199(女)

彩超(肝、胆、胰、脾、肾、盆腔)、胸片、******钼靶、HPV、******镜。

四、 体检事项:

参加体检职工体检中心田华处领取体查表。

特此通知!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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