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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及医技专业招聘公告
【浏览次数:11828】【2018-03-12 10:31】【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适应我院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同时为建设六安市儿童医院储备后续人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区卫计委批准,现招聘医务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金安区卫计委领导下,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 招聘条件

  政治思想坚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应聘岗位基本条件。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妇幼保健专业,卫生管理、临床病理等岗位。

    (二)岗位要求

    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3、报名时间:自2018年3月12日至3月22日。逾期不予参加考试。

    4、报名方式:可将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发送至邮箱1753394128@qq.com或者直接到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5、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9点至11点笔试,下午13:00面试。

    7、考试地点: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十四楼会议室。

    8、考试方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面试:由区卫计委领导和院班子成员组成评委组,对考生的仪容仪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进行考评。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八、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后,应届毕业生首先签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后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待遇:办理人事代理,取得执业医师后享受编制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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