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下午,我院组织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学习,全院共200余医务人员参加了学习。分管院长熊敏首先就本次学习的意义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医院的核心是医疗服务,患者来医院的目的就是接受良好的医疗服务,各科室有义务和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改善医疗服务,努力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高卓科长就新条例条款和18项核心制度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利用鲜明生动的案例,结合临床工作经验,针对医务人员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重点环节,以及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解析。
随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701号令)出台并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我院在新《条例》出台后委派科教科高科长参加了北大创新管理研修班,专题培训《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和适用及学科建设相关课程。
此次学习,院医务工作者们深刻体会到不仅要促进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有舒适,安全,有效的获得感,同时也需要熟悉掌握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