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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召开新冠疫苗接种动员大会
【浏览次数:1395】【2021-03-28 09:39】【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3月27日下午,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在14楼会议室召开新冠疫苗接种动员大会,全院中层干部及全体党员10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张劲松院长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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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院长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对于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要求和布置,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下一步,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把全民疫苗接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求符合条件的职工应接尽接,一方面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开展大范围的全民疫苗接种工作,精心组织好疫苗接种的各项具体实施、医疗保障等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高效。构建免疫屏障,有效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宣传科)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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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前注意事项

1.接种的前一天忌酒。

2.接种条件

——年龄 18-59 岁的成人;

——育龄女性接种时没有怀孕(尿妊娠试验阴性)、未在哺乳期,且在接种后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

3.接种禁忌

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非活性物质或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者禁用。

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14 天内接种其他灭活疫苗,28 天内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者建议暂缓接种;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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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后注意事项

1.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 30 分钟。

2.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24小时内不洗澡)

3.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避免进食辛辣刺激及海鲜类食物,避免饮用含有乙醇成分的饮品。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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