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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北门厅室外排气墩彩绘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13745】【2024-04-23 10:18】【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一、项目编号:AHTF-2024014C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北门厅室外排气墩彩绘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爱美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1201号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期3幢GF区4层长河经济城G5977号

成交金额:17143.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北门厅室外排气墩彩绘工程

施工范围: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北门厅室外排气墩彩绘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面层及基层铲除、墙体彩绘,以及垃圾清理及外运等项目。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彩绘工程。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址:六安市新安大桥以东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方式:186564020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328423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话:0564-3284233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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