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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优检查:甲状腺功能,母婴健康的重要“晴雨表”
【浏览次数:241】【2024-09-14 09:06】【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原创:生殖保健科 张立玉

甲状腺是人体最重要的内分泌器官之一,甲状腺激素在生殖、生长发育和各系统器官的代谢调节中起重要作用。孕前优生检查是指在怀孕前对准备怀孕的女性进行一系列的医学检查,以了解评估其身体状况,降低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风险,降低出生缺陷。甲状腺功能检查在孕前优生检查中的意义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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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女性体内是否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如甲亢、甲减等,及时进行调整和治疗,从而降低孕产妇和胎儿的风险。

  甲亢是最常见的内分泌疾病之一,以女性病人较为多见,男女之比为1:4~6。其中又以20~40岁育龄女性更为常见,妊娠女性出现的内分泌疾病中,甲状腺疾病仅次于糖尿病居第2位。资料显示甲亢合并妊娠的发病率为0.5%~2%。甲亢妊娠流产率高达26%、早产率15%。母亲和胎儿的预后直接与甲亢病情的控制程度有关。如果妊娠前患甲亢,并已经控制很好,或妊娠早期发现甲亢进行合理治疗,一般母亲和新生儿预后都好。如果直到妊娠中期,母亲仍然处于甲亢状态,母亲和胎儿或新生儿的并发症明显增加。母亲和胎儿及新生儿的并发症如下:母亲的并发症:流产、早产、贫血、妊高征、胎盘早剥、充血性心力衰竭、甲亢危象、间断感染、Ⅰ型糖尿病等。胎儿及新生儿的并发症:早产儿、死胎、 死产、畸形、FGR、小于胎龄儿(small for gestation age,SGA)、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胎儿和(或)新生儿甲减、胎儿和(或)新生儿甲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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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减      

甲状腺疾病手术治疗后、甲亢患者放射碘治疗后、甲状腺炎后等诸多因素均可出现甲减,甲减在育龄女性中也非常多见,甲减与生育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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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孕期
既往有过甲状腺疾病的育龄妇女,在准备怀孕前均应检查甲状腺功能,特别是既往明确诊断为甲减者,备孕期间,一般促甲状腺激素的范围和孕早期的促甲状腺激素范围要求是一致的。通常大部分医院目前掌握的是0.3-2.5mlU/L,如果超过2.5mlU/L,这个时候要同时测定甲状腺相关的自身免疫性抗体,比如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如果抗体阳性,同时有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一般建议左旋甲状腺激素治疗,达到备孕期间促甲状腺激素的正常范围,也就是0.3-2.5mlU/L之间可以备孕。

妊娠期

甲减患者一旦确诊怀孕,应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及时调整甲状腺素剂量,又分为以下三期:

妊娠早期:妊娠早期胎儿的甲状腺激素完全依赖母体提供。已明确母体临床甲减与后代的神经精神发育障碍有关。甲状腺激素减少,可造成胎儿发育期大脑皮质中主管语言、听觉和智力的部分不能得到完全分化和发育。一旦确诊,应及时、足量补充外源性左甲状腺素,保证妊娠早期母体对胎儿的甲状腺激素的供应,满足胎儿第一个脑快速发育期对甲状腺激素的需要。妊娠早期的TSH 2.5 mlU/L可以作为补充左甲状腺素纠正甲减的目标值,但由于hCG的影响,妊娠早期TSH受抑制处于偏低水平,左甲状腺素剂量的调整同时需根据FT4和TSH确定。血清FT4保持在非妊娠成人正常范围的上限。


妊娠中、晚期:妊娠中期胎儿甲状腺功能逐渐建立,母体受hCG的影响减弱,妊娠中、晚期的TSH 3.0 mlU/L可以作为补充左甲状腺素纠正甲减的目标值。

产后期:分娩后免疫耐受解除,激素水平逐渐恢复正常,仍应依据甲功情况继续服药及时调整用药剂量。

健康的甲状腺状态有助于维持女性的生殖健康,包括规律的月经周期、正常的排卵等。孕前检查甲状腺激素,可以帮助评估女性的生育能力,为备孕提供科学的指导。孕前了解甲状腺激素水平,有助于医生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孕期管理计划,包括是否需要补充甲状腺激素、监测频率等,从而实现更加精准的孕期保健。建议所有计划怀孕的女性都应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在孕前及时了解自身甲状腺功能状况,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调整和治疗,以确保自身健康和未来宝宝的健康。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婚检孕优中心孕前优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准爸爸: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乙肝五项、病毒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准妈妈: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分泌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肾功能、乙肝五项、甲状腺功能、病毒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抗体测定,妇科超声,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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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在备孕前3到6个月最好。顺产8个月后、手术产2年后,输卵管复通术后3到6个月,取环1个月后。女性避开经期,在月经干净后3-5天。

2.检查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 2:30-5: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电话:0564-3634468。

3.检查地点:六安市长安北路1123号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内(原行政办公室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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