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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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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探视和陪伴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1598】【2024-12-03 16:39】【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1、普通护理单元常规探视时间为上午10:00-11:00,下午3:00-5:00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2、每次探视不超过2,在病房逗留时间不可过长。有传染性疾病人员禁止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宜探视,各类宠物不得带入病区。

3、新生儿科原则上谢绝探视或根据规定时间视频探视,具体探视时间由床位医生通知。

4、探视和陪伴人员需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保持病区清洁,安静,不得在病区吸烟、饮酒、吵闹等,若损坏或丢弃医院物品应按价赔偿。不坐卧病床、不私用电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电器进入病区,不随意吐痰、不乱扔垃圾、正确使用微波炉、电磁炉,在规定区域洗漱、晾晒衣物,节约用水用电。

5、遵医嘱决定是否需要留陪护,原则上一患一陪。陪伴人员需身体健康,有协助诊疗护理、照护患者日常生活起居和安全防范能力。

6、探视和陪伴人员不得私自带患者外出,需外出时,应告知值班医护人员,取得同意方可离开。有行为与精神异常患者,陪护不得离开病房。特殊情况,陪伴更换时,两人做好交接。

7、探视和陪伴人员不得擅自翻阅病例和其他医疗护理文书记录,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场所。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注意隐私保护,应协助医务人员工作,鼓励患者配合治疗和护理。

8、陪护人员也要遵守病房管理规定,白天要将多功能陪护椅收起来放固定地点,被子叠好放壁橱,晚上取出使用。

9、遵守病区作息时间,冬天晚21:00夏天晚22:00熄灯休息。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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