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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本采集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195】【2025-01-02 08:34】【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1、静脉采血注意事项

1.1.采血前三天不要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饮食,不要大量饮酒,应保持平日的生活规律。需要进行肝功及肾功检查的患者尤为注意。

1.2.空腹采血前需禁食至少12小时,但最好不超过16小时,期间不可进食,可以喝少量的水,避免剧烈运动,除某些必须按时服用的药物以外,其他药物采血之后再服用,以免对某些检验结果有干扰。如要进行肝功、肾功及空腹血糖检测的患者谨记。

1.3.采血前应尽量清洁采血部位的皮肤,不要穿袖口过小过紧的衣服,避免血肿。

1.4.采血时应放松心情,避免因恐惧造成血管的收缩、增加采血的困难。

1.5.采血后在正确位置—针孔部位按压3-5分钟,以压迫止血。压迫止血的时间应充分,每个人的凝血情况各不相同,个别人需较长时间方可凝血,因此不要看到皮肤表层未出血,就立即停止压迫,可能会因未完全止血而使血液渗至皮下造成血肿淤青。采血后不要按揉针孔部位,以免造成皮下血肿。如果不慎有小片淤青,会有轻微触痛,但不必惊慌,可过24小时后再做热敷,以促进淤血吸收。一般的小量淤血多在3到5天就会逐渐吸收而颜色变浅。

1.6.采血后出现晕血症状如:头晕、眼花、乏力等应立即平卧、饮少量糖水,待症状缓解后再进行其它检查或治疗。

 

2、体液标本留取注意事项

2.1、尿液留取注意事项

2.1.1.尿常规、尿有形成分、尿肾功能、尿淀粉酶——晨尿或随机尿,留取中段尿10ml,2h内送检。

2.1.2.24h尿蛋白——早晨7点排空膀胱,第一次排尿后加防腐剂,收集至次日早晨7点的全部尿液,准确量取尿量,混匀,取10ml送检。

2.1.3.尿培养——在抗生素使用之前(如已使用抗生素应在下次使用抗生素之前)留取。留取前先用肥皂水清洗外阴,再用清水清洗,不要用消毒剂,留取过程中注意“无菌操作”,不得接触尿杯内壁。排去最初少量尿液,留取清洁的中段尿于专用无菌尿杯中。

2.1.4.留取时避免混入经血、白带和粪便等。

2.2、粪便留取注意事项

2.2.2.标本应新鲜,采集标本后应立即送检,不能超过2小时(夏季不超过1h)。粪便标本不应用卫生纸包裹,请装入不吸水的便盒内,以防水分丢失细胞被破坏,影响检验结果。

2.2.2.标本中不可混入尿液、水、其它杂物,更不可从尿壶或便盆中采集粪便标本,不得从尿不湿上取粪便标本,因为尿液可使粪中柔弱的原虫致死,能使粪便中胰蛋白酶活性检查结果增高。

2.2.3.隐血试验时应避免在检验前3天服用大量维生素C,禁食动物性食物、血类食品,并禁服铁剂、铋剂,避免混入经血、尿液,如口鼻出血有过吞咽也会影响结果。应连续送检3天。

 

3、分泌物留取注意事项

3.1.取标本前三天内避免性生活。

3.2.在各种治疗与检查之前采集标本,女性分泌物检验前避免冲洗或上药。

3.3.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注意保温。

 

 

请您按照检验回执单提示信息完成检验流程并领取报告,谢谢您的配合!

 

                            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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