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问题,不断加强医院作风建设,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
1.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工作中,坚持纠建并举,从严查处,立足教育,着照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行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以及医院科室的目标管理,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2.明确行风建设的责任。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院领导班子对全院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科室成员负重要领导责任。
3.院领导班子除认真履行关于反腐败实施意见中所规定的职责外,还要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要求,制订工作计划、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认真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以病人为中心”和廉洁高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3)深化改革,完善行风建设管理与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行风热点、难点问题;
(4)履行监督职责,对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在第二、三条规定的责任范围外,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医院行风建设的计划、责任目标,及时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具体安排;
(2)组织领导行风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行风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3)带头遵守行风建设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教育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行风问题;
(4)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对纪委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给予帮助和协调,及时排除外来干扰和阻力。
5.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在第二,三条规定的责任范围外,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协助班子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和同级作出的行风建设部署,结合分管工作和分管科室的实际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和建议;
(2)加强对分管科室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其行风建设情况,指导督促制定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3)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有违反行风建设规章制度的行为,要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通报情况;
(4)帮助分管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纠正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通报情况。
6.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在第二条规定的责任范围外,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制定本科室行风建设工作的计划、责任目标。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2)组织领导行风建设工作的检查,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对工作人员存在行风问题,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纠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二、行风工作责任追究制
1.领导干部因工作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或在重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处置不当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医院工作人员不作为,失职读职,工作态度不好,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作出现差错的;不依法办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以职谋私,“吃、拿、卡、要"的,查实后,对负直接领导责任者批评教育,对负重要领导责任者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扣发1个月的工资,取消其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根据情节取消其竞争上岗资格或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1)不依法办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医务人员发放转诊费(介绍费)和医疗设备检查提成的;
(2)不作为,失职读职,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作出现差错的;不坚持因病施治,因病检查原则,开大方、乱开特殊检查的;
(3)态度“冷”,“硬”,“顶”,甚至与服务或监督对象争执,吵闹的;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不做耐心解释的;
(4)以职谋私,向服务或监督对象“吃”、“拿”,“卡”、“要”(钱物、有价证券)的;接受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给予的临床促销费(“回扣”等)和礼品,或接受其出资组织的旅游,或向对方报销由个人支付费用的;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的。
上述行为,在年度内查实1起的,对负重要领导责任者黄牌警告。查实2起的,对负直接领导责任者批评教育,对负重要领导责任者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查实3起的,对直接领导责任者黄牌警告,取消其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负重要领导责任者诚勉谈话,扣发1个月绩效。查实4起的,对负直接领导责任者扣发1个月绩效,并进行诚勉谈话;对负重要领导责任者追究党纪政纪处分,扣发3个月绩效。情节较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制度,规范落实
1.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制度落实。
2.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多措并举,以患者为中心,以人为本,把医院窗口科室服务规范落到实处。
3.在领导干部中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持续改进,确保避免小错、不犯大错。
4.定期主动邀请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主动整改,促进依法执业水平。
(二)强化医德医风考评。修改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办法,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重点对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履行职责、收受“回扣”等方面进行考评,建立医德医风考评档案,把考评结果公平、公开、公正地向群众公布,与职称晋升、调整工资、表彰先进挂钩,使好的及时受到表彰,有问题的及时处理,达到激励先进、教育大家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行风建设内容的培训学习,采取以全院集中培训、科室小范围培训、个人强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职工对纠正“九不准”、“浮拖软、庸懒散”等行风建设重点内容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二是推进行风文化进家庭、进社区,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以及外出义诊等过程中,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行风建设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一是医院高度注重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管理,院长总负责,副院长具体负责,完善院科两级质量体系,加强对医疗重点环节的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由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深入临床科室,严查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医疗缺陷隐患、诊疗技术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二是要求各科室做到合理检查,因病施治。三是严格执行药品及耗材的招标采购各项制度,严禁科室及医生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五)完善医院考评制度。将行风建设纳入干部管理目标,并与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医德考评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