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网站!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就医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智能化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629】【2025-05-27 14:55】【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一、项目编号:HPZB-2025-202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智能化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通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3-511

成交金额:陆万玖仟元整(小写:6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智能化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维保服务范围涵盖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机房工程、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24个智能化项目子系统。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满足采购需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1901室,联系电话:0564-32229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址:六安市长安北路1123号

联系方式:0564-3597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0564-3222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3222993

 

2025年5月27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2025.5.19目录公示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皖西电脑有限公司 医院地址:六安市长安北路1123号 邮编:237006
皖ICP备12019261号-1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04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