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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人口慢性病证 “绿色通道”补办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892】【2018-12-18 08:55】【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金扶指[2018]26号

 

 

关于贫困人口慢性病证

“绿色通道”补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开发区村居委,区直各单位:

2017年9月,我区启动了贫困人口慢性病申报鉴定“绿色通道”,保障了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办证和享受综合医保待遇。为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患有高血压等45种慢性病(病种见附件一),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人员,可经“绿色通道”申报办理慢性病证。

二、工作流程。在8月底前,根据乡村统一工作安排,由家庭签约医生、包片干部上门逐户排查贫困人口疾病信息,摸排清单反馈至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梳理好辖区内贫困人口45种慢性病患病及证件办理情况。已经办理慢性病证的,信息录入《金安区已办理慢性病证贫困人口花名册》(附件二)并存入村档;符合条件未办证者,填写《金安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证申办统计表》(附件三)并报乡镇街人社所;人社所汇总核实各村(居)委会上报的参保户信息后将表格报乡镇街卫生院;由乡镇街卫生院对申报病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金安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证申办统计表》,并报区医保中心(需同时报送加盖人社所、卫生院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区医保中心经“绿色通道”审核并印制《慢性病就诊证》,符合条件办理慢性病证件经乡镇街人社所下发到村(居)委会。

三、有关要求。1.各乡镇街要结合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明确程序、任务和时限,及时动员部署落实。2.村(居)委干部和家庭签约医生是办证任务的责任人,包片干部要协助联系贫困户办证。3.乡镇街人社所和卫生院承担监管和审核责任,按照工作流程,认真核准户信息和病种信息。区人社局医保中心依报送信息经核定后及时制发证件。4.因延误办证造成慢性病患者无法报销医药费的,将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开发区办证申报流程可自行制订,在规定时限内需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医保中心备案。

 

附件: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

2、金安区已办理慢性病证贫困人口花名册

3、金安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证申办统计表

 

金安区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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